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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继续开展“中华老字号”认定工作的通知
2007-05-25 14:34  文章来源:河南省商务厅
文章类型:转载  内容分类:其它


  按照《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开展“中华老字号”认定等工作的通知》(商改字[2007]8号)要求和商务部关于“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可开展省级老字号认定工作”的精神,为推动“振兴老字号工程”的深入开展,河南省商务厅决定在2006年商务部认定第一批“中华老字号”的基础上,2007年继续开展“中华老字号”认定工作。并结合河南省实际,在开展“中华老字号”认定工作的同时,从2007年开始实施“河南老字号”认定工作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  一、开展“中华老字号”、“河南老字号”认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

  “老字号”是我国商业文明的光辉成果,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瑰宝。实施“振兴老字号工程”是扩大消费,满足居民消费需求的重要保障,是诚信经商、弘扬商业文明的有效途经,是促进民族企业发展,实施民族品牌战略的重要举措,是商务工作的历史责任。开展“中华老字号”、“河南老字号”认定工作是“振兴老字号工程”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商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。

  开展“老字号”认定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坚持以市场为导向,以企业为主体。坚持保护与发展相结合,继承与创新并举。支持老字号企业体制,技术和经营管理创新,传承和弘扬“老字号”优秀商业文化,促进“老字号”在振兴中创造更多的社会、经济和文化价值。

  二、认真组织申报、严格审核把关

  各省辖市商务局要切实抓好“中华老字号”和“河南老字号”的认定工作,认真组织好申报。要按照规定的条件、程序,严格审核把关。

  (一)认真组织申报

  各省辖市商务局,要按照商务部的要求,本着公开、公正、透明的原则,积极认真的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老字号。

  1、“中华老字号”申报

  各省辖市商务局要按照“中华老字号”认定规范(试行)规定的认定范围、认定条件、认定方式、认定程序,认真组织申报。

  申报企业要认真逐项填写“中华老字号”申报书(见附件一),并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关材料。各省辖市商务局要认真核实企业情况,严格把关,确保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有效,对不符合《“中华老字号”认定规范(试行)》规定要求的,或存在争议的,一律不得申报。未能通过商务部第一批“中华老字号”认定的企业,要按照规定要求,全面提供材料,重新参加申报。各省辖市商务局在审核把关的基础上,按照商务部规定的申报文件范本(附件三)和有关材料于3月15日前报省商务厅。省商务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论证、评审、公示。对符合条件并无异议的申报企业将于2007年3月30日前报商务部。

  2、“河南老字号”申报

  “河南老字号”的认定申报,原则上按照《“中华老字号”认定规范(试行)》要求执行,结合河南实际和借鉴兄弟省市的做法,认定品牌创立时间定为1966年(含)以前。

  申报“河南老字号”的企业,要认真逐项填写“河南老字号”申报书(见附件二),并按照规定要求提供相关材料。各省辖市商务局要认真核实企业情况,并组织论证、评审、公示。对符合规定要求,没有争议的申报企业,按照各省辖市申报文件范本(附件四)和有关材料于4月30日前,报省商务厅,省商务厅根据认定条件,组织专家进行认定评审、公示、核发证书并颁发标牌。

  (二)加强培训,严格审核把关

  去年,我省申报第一批“中华老字号”时,由于一些企业申报的材料不详细,证明性材料不充分,企业名称、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注册商标等证明缺乏一致性,企业传承、文化特色、独特产品或技艺、社会荣誉等有关情况描述不清晰,证据不够充分,有个别还存在争议,加上其他社会团体也在认定老字号企业等原因,致使我省申报“中华老字号”认定工作受到一定影响,申报老字号企业数量明显偏少。对此,按照商务部的要求,省商务厅拟举办老字号申报工作培训班(培训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),邀请专家授课,加强对企业申报工作的服务指导。

  三、认真做好“老字号”普查工作

  为切实做好“振兴老字号工程”工作,按照商务部的要求,在2006年普查的基础上,各省辖市商务局要继续组织好各地老字号普查、挖掘工作。加大普查力度,全面了解当地“老字号”企业情况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,切实掌握本地区“老字号”企业经营状况和发展动态,记录“老字号”史料。各省辖市要组织企业认真填写《商务部关于实施“振兴老字号工程”的通知》中的《老字号发展情况调查表》(附件五)并结合普查情况完成本地区老字号发展情况书面报告,于5月15日前一并报省商务厅,省商务厅汇总后,于6月30日前报商务部。

  四、提高认识,加强领导

  开展“老字号”认定工作,是推动特色经济发展的一项战略任务,具有深刻的历史和现实意义,商务部和河南省人民政府非常重视“老字号”认定工作。各省辖市商务部门要提高认识,加强组织领导,务必把“老字号”认定工作抓紧抓好,抓出成效。

  一是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领导的支持,建立健全工作机制,明确主管领导和责任人,保证责任到人,工作到位。对工作不主动,不积极推动实施“老字号”认定工作的要进行批评,对责任心强,工作有成效的要进行表彰。
  
  二是加强与当地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,注意发挥有关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,密切配合,形成合力。

  三是做好宣传发动工作。要充分发挥电视台、报纸等新闻媒体的优势,积极宣传“振兴老字号工程”的意义。进一步宣传“老字号”,调动企业申报“老字号”的积极性,扩大“老字号”的知名度和影响力,营造保护“老字号”、发展“老字号”的良好氛围。促进本地区民族企业发展、弘扬商业传统,扩大消费需求。

  四是要加强上下联系,保持信息沟通。对工作中好的做法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联系,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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